关于评选中南大学2024年度教育基金会奖励金教师奖的通知
各二级单位:
根据《中南大学教育基金会奖励金评审办法》和各奖项实施办法,学校决定开展2024年度教育基金会奖励金教师奖的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奖范围
学校全体在编在岗教师。各奖励金章程另有规定的遵其规定。
二、评奖项目
宝钢教育奖:优秀教师奖、优秀教师特等奖
西南铝教育奖励金:优秀教师奖
茅以升专项奖:教学专项奖、科研专项奖
黄培云教育奖励金:优秀教师奖
世纪海翔酬勤奖励金:杰出教师奖、优秀教师奖
比亚迪奖学金:优秀教师奖
华为奖教金:优秀辅导员奖
蔡田碹珠奖励基金:优秀教师奖
陈国达教育基金:优秀教师奖
联邦医学教育奖学金:优秀教师奖
卢惠霖奖励金:教学专项奖、科研专项奖
海顺新材奖励金:优秀教师奖
励志奖励金:优秀教师奖
豪鹏科技奖励金:优秀教师奖
林韵玲辅导员奖励基金:优秀辅导员奖
钢联物流教育基金:优秀辅导员、班导师奖
新基业教育基金:优秀班导师奖
光云科技奖:优秀教师奖、优秀辅导员
钟掘教育奖教金:优秀教师奖
帕瓦优秀学生工作干部奖励金:优秀辅导员
三、评奖条件
申报优秀教师奖的条件:
(一)政治素质过硬,忠诚党的教育事业,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树立献身教育的职业理想,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严格遵守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准则,爱岗敬业、教书育人、治学严谨、关爱学生,以“四有”好老师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坚持“四个相统一”,做到以德立身、以德立学、以德施教、以德育德,且教龄在8年以上。
(二)坚持工作在教学第一线,近三年连续承担本科生课堂教学任务,每年度完成本科生公共基础课或专业课授课在64学时以上(临床教师、科研专项奖可适当放宽),完整地给本科生讲授1门以上课程,且教学效果好,深受学生和同行好评,学生或督导专家教学考评良好以上。
(三)积极参与教育教学改革和教学基本建设,在教学内容、教材、方法、手段改革方面取得显著成果,获省部级及以上教学成果奖,或在核心期刊及以上刊物上发表教育教学研究论文,或有正式出版的教材、专著等,或直接培养、指导的学生在科学研究、竞赛、设计、创新实践和社会服务等活动中取得突出成绩,获省部级及以上奖励。
(四)能够将学科前沿知识和科研成果融入教学实践中,在学生创新能力培养中发挥了积极作用。
(五)符合各个单项奖励项目要求的特定条件。
(六)近两年内已获得校级奖励及国家、省级教师表彰奖励的教师,不再推选。
申报优秀辅导员(班导师)奖的条件:
(一)信念坚定,政治过硬,自觉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武装头脑,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
(二)具备良好职业素养,恪守职业守则,为人师表,立德树人,爱岗敬业,乐于奉献,围绕学生,关照学生,服务学生,学生认可度高。
(三)具备较强职业能力,能够针对职业功能领域积极探索新方式、新载体,努力拓展工作途径,自觉提高工作针对性、实效性和吸引力、感染力,工作有创新性,工作业绩突出。
(四)具备良好学习研究能力,积极探索掌握教育规律、思想政治工作规律和学生成长规律。
(五)学院学生工作负责人连续任职时间原则上不低于六年,一线辅导员连续从事学生工作时间原则上不低于三年。
四、评审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学校于5月8日公布各奖项评奖事宜。各有关单位须及时在全体职工中公布本通知和评奖条件,符合条件的教师登录奖助学金管理系统(http://award.csu.edu.cn/)在线填写《中南大学2024年度教育基金会奖励金教师奖推荐表》,并提交至所在二级单位。教师申报时间为5月8日至5月15日。
(二)各有关单位于5月16日至5月23日完成学院审核并提交系统,并于5月24日9:00-17:00将通过教育基金会奖励金网站分别导出的《中南大学2024年度教育基金会奖励金项目申报情况登记汇总表(教师用表)》和《中南大学2024年度教育基金会奖励金教师奖推荐表》(须二级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提交人事处304-1室,推荐表中所列材料均须提交原件,原件由二级单位审核后退还教师。
(三)符合条件的辅导员和班导师请查看学工部公布的《关于评选中南大学2024年度各项校级辅导员、班导师奖的补充通知》,填写《中南大学优秀辅导员(班导师)奖申请表》及《中南大学优秀辅导员(班导师)奖申报人基本情况一览表》,并于5月24日前将电子版发送至xsswb@csu.edu.cn。同时将纸质版推荐材料(含签字盖章的《中南大学优秀辅导员(班导师)奖申请表》和支撑材料)提交至学生工作部(处)。
教育基金会:三办105室
联系电话:0731-88836507
联系人:吴鸣
电子邮箱:award@csu.edu.cn
人事处:一办304-1室
联系电话:0731-88876082
联 系 人:周元敏
电子信箱:shiziban@csu.edu.cn
学生工作部(处)学生事务办:新校区毓秀楼210室
联系电话:0731-88836415
联 系 人:涂图
电子信箱:xsswb@csu.edu.cn
(四)5月25日至6月25日,由本科生院审定相关教学业绩,科学研究部审定相关科研材料,人事处审定相关获奖情况,如申请人支撑材料未通过相关审定,将不能参加评审。
(五)6月26日至7月2日,组织专家评审优秀教师奖,以投票方式等额确定获奖人。其结果报奖励金委员会审定后公示7天。
(六)优秀辅导员(班导师)奖由学生工作部(处)于7月前组织专家评审。
(七)教育基金会(奖励金委员会办公室)于10月中旬将有关材料报送各设奖单位和个人。
(八)12月予以表彰。
五、评审要求
(一)本通知下发后,各有关单位务必按照《中南大学教育基金会奖励金评审办法》和各奖项章程及实施办法等文件(各奖项章程、实施办法的文件汇编可在教育基金会奖励金网站查看)精神,结合各自情况组织实施。
(二)《教育基金会奖励金项目推荐表》及《教育基金会奖励金项目评审汇总表》均可在奖助学金管理系统(http://award.csu.edu.cn/)上导出和打印,各有关单位应对教师填写的表格认真审核,做到准确、精炼、重点突出,不得弄虚作假,并有单位负责人签字及加盖单位公章。如发现材料不实,除取消申报人资格外,还将在下一年度扣除该申报人所在单位的报奖指标。
(三)各有关单位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按要求将有关材料报送到相关职能部门,逾期或不符合要求的材料一律不予受理。
中 南 大 学
二○二四年五月七日